| 首页 >> 新洲文化 >> 严辉文文集 |
|
捍卫选举权的尊严 长江日报:今日时评 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的民主权利。自从有了选举权,个体生命、个性尊严通达集体意志、集体智慧的民主渠道便越走越宽广;赋予公民以平等的选举权,是人类历史最值得礼赞的文明成果之一。 宪法和法律对公民选举权的保护,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最重要保证。尽管如此,选举权被践踏的事件还是不时见诸媒体。以权力干涉选举者有之,以金钱贿选者有之,甚至于以暴力逼选的现象也远未绝迹。在河北省丰润县大公庄村的村官选举中,就真的出现了用暴力征服选民、强奸选民意志的怪事。“没投指定候选人的票,数十村民被打伤打残……”仅看看11月19日《长江日报》3版的这一报道,读者便可知在某些地方,公民的选举权竟可以如此轻易地被剥夺。 尽管这场选举闹剧是发生在7年前的事,但从7年来丰润县有关部门对这起严重违反宪法的暴力干涉选举事件的处理力度来看,村民选举权的尊严至今尚未被某些官员们当回事;前不久《南方周末》披露的发生在甘肃岷县堡子乡的乡干部逼老百姓选举劣迹人的事,也是堪与大公庄村暴力逼选事件媲“丑”的。堡子乡某些乡干部为了显示自己的威权和“魄力”,竟然把公民神圣的政治参与权变成了整人工具,从正义的保障蜕变成邪恶的折磨。 这两起侵犯公民选举权的事件,尽管细节不尽相同,但某些干部以言代法,把公民的选举权视作自己园中菜、囊中物的作派,如出一辙;再往深究一点,他们肆意侵犯公民的民主权利,侮辱村民的人格,亵渎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简直与流氓恶霸无异,足可认定是对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直接挑战。 维护选举权的尊严,是确保民主社会运行基本秩序的需要。直到今天,一些地方还在发生侵犯公民选举权的事儿,真是令人扼腕长叹。从媒体上获知,河北丰润县和甘肃岷县对两起侵犯选举权违法事件的所谓“严肃处理”,都只限于党纪政纪的范围,有的还不乏官官相护的嫌疑。这既不足平服民心,又不足以儆效尤,更何谈维护选举权的尊严。 捍卫选举权的尊严,只有法律才能显示充分的力量。
|
|
武汉市新洲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EMAIL: xzwmblzp@yahoo.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