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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刘涛事件”的苦涩解读 所谓“刘涛事件”是指在陕西三原县县政府全会上,因县公安局长王伟建未参加会议,代县长刘涛对县公安局代会者进行严厉批评,且当场拍板要求县财政停发公安系统工资的事件。 事件发生后,媒体在第一时间作出了反应,笔者注意到,一些评论大抵注意力在刘涛个人身上,对他耍威风、弄权柄,违法行政、以言代法,信口开河、滥用职权等进行了批评,应该说这些评论是准确的、到位的,没有什么不妥之处。但是为什么刘代县长要在县政府全会上发那么大的脾气?为什么旷会的恰恰又是带有垂直性质的县公安局局长而不是县政府直属局的局长?笔者以为仅停留在这个层面说服力还不够。其实这背后除了刘涛的个人素质、法律素养和领导能力有问题外,似乎还可以从体制上、从政府架构上乃至于从执政能力上找出端倪,或者更准确地说,除了刘代县长的个人因素外,发生这样类乎“政治笑话”的荒唐事儿,也意味着基层政府的统摄能力出现了危机。 在现行的体制框架内,有时看起来地方政府长官的权力边界很不清晰,对下级的升迁去留掌控着极大的决定权,记得不久以前,新上任领导将代会者现场任命甚至于还被传为政坛“佳话”。但其实这只是在那些既管得了帽子又管得了票子的直属单位,才可能会出现的现象,像政府全会这样的大会,这些人是不敢随意请假的。而对于那些既管不了帽子又管不了票子的垂直部门,地方政府的统摄能力就很脆弱了,这些单位的头听不听调遣还真是一个问号。这一点相信对基层情况有所了解的人不难理解。 其实现在在政府架构上关于垂直与非垂直的争议从来就没有消停过。一般说来,上一级领导机构倾向于对一些重要的部门进行垂直管理,对地方政府的权力作出某种制衡;而下一级的地方政府则相反,对这些部门的垂直管理存有一定异议,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对于垂直管理部门,一旦对帽子票子的管理有所缺位,在实际运行中难免就会出现不听调遣、不听指挥、运转失灵的状况。刘代县长新官上任第一把火尽管烧得有点邪门,但仍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这种政府架构中对垂直部门管理的难局,刘代县长当时也许还在那里为自己尽管管不了公安局的帽子但好歹还管得了他们的票子庆幸呢。 古人云,上下同欲者胜。一级政府对于政府组成部门的管理应该是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既定的规范,拧成一股绳沿着共同的目标前行的,如果政府管理异化成了单纯的权力威慑,成了对下级帽子和票子直接掌控,这算不算执政能力出现问题的一个信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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