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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逼无奈的“恶意讨薪” 据报载,北京市建委新闻发言人表示,近期出现很多人借讨要工资名义达到非法目的的现象,市建委表示将联合劳动、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恶意讨薪行为(《京华时报》2004年12月15日)。 近几年听多了恶意欠薪,对于突然间冒出的“恶意讨薪”之论颇感新奇。尤其是听到北京市建委新闻发言人的说法,又是非法目的,又是严厉打击云云,看起来现在最严重的问题不是恶意欠薪,反倒是恶意讨薪了。先让我们来看看什么是恶意讨薪吧。据该新闻发言人介绍,调查多起讨薪事件发现,很多人借讨薪鼓动民工走极端途径;出现了民工索要工资超过拖欠工资实际数额、雇佣民工讨薪实施诈骗等现象;“甚至出现了以讨薪为营生的专职人员”。通过该发言人的介绍,我们大约对于恶意讨薪已有了个初步的了解:一是出现了所谓以讨薪为营生的人员;二是鼓动民工讨薪走极端途径;三是索要额超过工资实际数额。 “以讨薪为营生”的人员大概就是帮人讨回工资以获取回扣的人,民工工资本来就十分可怜,一般说来一个民工的工资够不上老板的一次饭钱,帮人讨回工资,能收取多少佣金,已是可想而知了,如今讨薪已成了超级难题,我们不能指望人人都当帮人讨薪不计报酬的熊德明;至于索要工资额超过实际数额,这好像问题很严重了,但是找老板索要工资有那么容易么?眼下听多了恶意欠薪,民工们能收回血汗钱已是奢望,超过实际数额的可能性能有多少;在我们听多了跳楼秀之类,再看民工讨薪走极端,更是有点寒心。为了讨回自己应得的工资至于置个人尊严、生命于不顾走极端,这本身就是一件悲哀的事了,还要麻烦劳动、公安诸部门,那还了得。只是我有一事不明,在企业欠薪而民工尚未走极端之前,劳动、公安诸部门干嘛去了? 恶意欠薪与恶意讨薪,本来逻辑顺序十分清楚,现在好像被弄得本末倒置,像“先有蛋还是先有鸡”那样复杂了,甚至让人误以为恶意欠薪之所以拖到如今这个地步,罪在恶意讨薪了。这几年尽管想了很多办法,各级领导十分重视,有关部门绞尽脑汁忙得不亦乐乎,但民工欠薪问题仍然是老大难,而且呈现出越来越厉害的苗头,尤其是在年关将近的时候,更是弄得风生水响的不得消停。所谓恶意讨薪,看来也不过是想讨回几个血汗钱所想出的没有办法的办法而已。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其实天下最容易的事莫过于治恶意讨薪了,没有恶意欠薪,何来讨薪?更别说“恶意讨薪”! 笔者也赞成理性地讨薪,不过,那得有个前提,欠薪也得有个规矩,讲个期限,当然如果把人家的工资给按时发了,更是不需要劳公安、劳动部门之大驾了。我并不主张“恶意讨薪”,但这可是“逼”出来的啊。“逼”字当前,千万不要本末颠倒,治末更要治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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