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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我们的“烟灰缸” 2005-08-12 长江日报 在国企改革“国退民进”的盛筵中,先是有些学人呼喊“靓女先嫁”,管他是嫁与什么人,而且要赦免其“原罪”;现在又有主政一方的山西省沁水县县委书记申会在使近5亿元的国有资产“缩身”1250万元变卖后,不仅没有丝毫的惋惜之情,反而抛出了 所谓的“烟缸论”为其行为贴金。申会振振有词地说:这个烟灰缸是咱们沁水的,它有货币价值和使用价值。把它2块钱卖了,烟缸的使用价值继续存在,还留在沁水;但咱们得到了两块钱的货币价值,用它我们可以投资,也可以办别的事情。 难为这位书记创造如此高妙的“烟灰缸”理论,仿佛广大人民群众才是国企改革和发展的阻力似的。对于国企改制,如果真的是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我相信广大群众是拥护的。事实上这么些年来,国企改制之所以能进展得较为顺利,还是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过去作为企业的主人的千百万产业工人为企业改制甚至不惜放弃个人饭碗、牺牲个人利益,就是明证。 笔者仍然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对于国企改制过程中程序是否正当、是否存在暗箱操作、是否存在把国有资产半卖半送等现象也是看得一清二楚的。比如沁水县从2001年开始的“三矿一站”煤企业改制,把国有资产贱卖送人时,当地干部群众就一直气愤难平。这也就是说,改制中较大层面上存在着的拍脑袋思维、暗箱操作、甚至趁混水摸鱼、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等违规违法现象,才是影响国企改革和发展的阻力所在。这种作派,不论有多么冠冕堂皇的理论作辩护,都是难以站住脚的。 现在国企改制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国有企业消失(干脆放弃本行,转而搞房地产开发,或者直截了当变卖机器设备厂房)的教训十分深刻。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曾经是老虎屁股摸不得的顾雏军的落马,也表明了这一现象已经引起了我们社会的高度长期重视。但是我们对国企资产保值增值的希望不能老寄托在申书记、顾老板者流的个人自觉上,更不能老是在国企的河山出现一片狼藉无法收拾的局面时再引起疗救的注意,我们有必要检讨现行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还是以沁水县“三矿一站”改制为例,到底谁是这些个“烟缸”的主人?到底谁才有权利动这些“烟缸”?显然时至今日还是让人不得要领。在沁水县形式上是县国资局出面签合同,但我看实质上还是“烟缸专家”申书记等人说了算比较有说服力,不然就无法解释,为什么面对那么多的质疑,那么多的反对意见,还是会一条道走到黑。国有资产严格说来是国家全体主人的公有财产,沁水县“三矿一站”也是沁水人民的共同财富,如何处置,至少也应该是该县人大常委会说了算。这也就是说,国资管理部门首先不应是对本区域党政领导负责,而是要对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负责。 如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话题,似乎很久没有多少人提及了。相反倒是为国有资产流失大张旗鼓的辩护的声音一度成为了主流,这是一种奇怪的现象。沁水县的煤企业改制应该是一个标本,再也不要让“我们的烟缸,该卖多少钱,该卖给谁,我们根本不得与闻”的笑话延续下去了。 链接珠江时报http://dadao.net/php/prtime/temp_news.php?ArticleID=2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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