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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创新重在内容
黄小遐 诗歌是文学的起源,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形式与风格随着时代的脚步一直在不断发展和“创新”,这是世所公认,无须论证。作为忝列两届“黄鹤楼诗词大奖赛”获奖名单的一名中年古典诗词爱好者,在此也就传统诗词的创新与发展谈点看法。
一谈到古典诗词,很多人都认为格律森严,是阳春白雪,这其实是一个误区。我认为,古典诗词的门槛主要是内容的表现技巧而不是格律。何况诗的格律也是唐朝以后才形成的,这格律门槛说从何谈起?而唐代的格律诗也是自然而然在创作实践中逐步形成后被称之为“新体诗”的,同时并不排斥古体诗。俞汝捷先生说得好:“格律只是一种形式概述,写诗更重要的是生活、学识、才情。”文学是人学,更是情学。古典诗词注重比兴、用典自然、贵真情、讲含蓄、忌直说,且要求读来流畅。这就要求诗人必须具有人生的感悟、生活的积累和丰富的学识。就是格律已基本完善的盛唐如李白、杜甫等这些“大腕”诗家,其格律诗也并非其主流风格。老李的《行路难》、《将进酒》、《静夜思》,老杜的《兵车行》、《石壕吏》、《哀江头》等自由奔放的诗歌都不是格律诗。秦、汉、魏、晋古拙的诗风,没有固定的格而均独成一格,至今亦影响很大。当代陈毅元帅的一首“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欲知松高洁,待到雪化时”诗,没有人说他不是好诗。还有介于新旧体之间的李叔同《送别》等很多没有严谨格律而被人们所喜爱流传的诗歌。毛泽东在谈到诗词格律时曾说:李白也只有很少几首律诗,李贺除了很少几首五言外,七言律他一首也不写。相反古代那些许许多多格律严谨的应试奉承之作则很少流传。缺少生活的诗,才情再高格律再严谨绝没有好诗,所谓“愤怒出诗人”是也。如果我们不注重内容,只从区区格律上去计较,无异作蚕自缚,如李杜复生岂不笑掉大牙?我们完全没必要把写诗过分神秘化,简单地说,诗歌只是人们劳动生活之中的一种情感宣泄,就象工人劳动中发出的“杭育杭育”声一样。事实上,很多专家学者也都是这样认为的,如这两届黄鹤楼诗词大赛获奖作品,也不都是以格律取胜,2003年的一等奖作品《庐山雾》即是。即使要按格律,这诗词的格律也是死东西,最少不比数理化公式复杂,不说其它人群,就是稍有文化基础的老年大学学员,通过一段学习基本也都能掌握一般诗词格律。因此我们谈创新,最重要的是提倡内容的创新,而不主要是形式上的创新。形式只要不过分人为苛求,仅根据写作、欣赏习惯以及内容表达的需要来自然形成即可。
这么一说,是不是作诗就不讲格律呢?肯定不是的!毕竟一定的文字韵律可以增强诗歌的艺术感染力。唐、宋那些内容充实、源于生活,内容与形式并重的格律诗词,其优美的韵律至今犹回味无穷。几千年来,不断“创新”出来的诗歌体载为人们抒发胸中块垒提供了很多可供发挥的方式,格律诗词只是诸多体裁之一种。根据表达的题材,力求内容与形式都臻完美岂不更好?但不管什么形式,其主体风格是独特的,一致的,就象传统古装戏剧不管怎样创新,其大致脸谱和“伊伊呀呀”的唱腔没有变,否则就不成其为戏剧一样。作为一种艺术,其风格体裁尽可以根据作者要表达的内容而作出多种选择,装酒的瓶子式样多多,根据酒的性质来选择包装,是一种使产品更趋完美的办法。如果你创新的产品确实现有的包装难以匹配,而另设计一种瓶子,大家又认为很美,我认为还是可以的。只要是不自认为长短句式、字数相同、基本合韵就冠以“七律”、“七绝”或某某调什么的就行。但如果金玉其外、美其名曰创新,那就另当别论了。与律诗是近亲的楹联其形式就要规范得多,是不宜随便创新的,笔者看到某风景区的一座著名寺庙,其建筑气势恢宏,颇具规模,但各殿宇楹联却是几句佛家口号,除两边字数相等外,既不合律又无文采,这使该风景区文化品味顿失,让原本规模大气的园林设计黯然失色。可见该讲格律的地方还是要讲的。我非常赞成白雉山先生之说:诗人写作“是在掌握格律的基本规律的基础上来自由发挥与突破的,它与完全不懂格律的所谓破格并不是一回事,有发展有创造是诗歌创作的目标,但前提应该是继承”。古典诗词已有的风格多多,体裁多多,你可以选择可以创新,这叫既要讲律,又不能泥于律。再者,诗作者根据自己所要表达的内容,均有各自的写作习惯。如笔者除了礼节性唱和外很少写律诗而喜欢填词,或根据所表达的内容选择写一些古体诗,这纯属个人习惯爱好,尽管有这种习惯的人很多,但这并不意味着都反对新诗新韵,还是提倡“创新”,反对以格害意的,评价诗的关键还是看内容。深信诗的内容和格律形式终久会“与时俱进”,这是必然的规律,但这种进步应顺其自然,强制的人为规定不管是保持还是创新都是不易成功的,也是没有必要的。
评价诗词艺术性的重要标准,一是要作品被人民大众所接受认可,二是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随园老人曾有言:诗如花卉、春兰秋菊,各有一时之秀,不容人为轩轾,音律风趣,能动人心目者,即为佳诗。文艺应为人民大众服务,这是60多年前就讨论过的话题,不须赘述。现代社会,科学发达,人们生活比历史任何时代都丰富,文艺形式百花齐放,令人感动的事很多。抒情方式多多,写诗的人不比过去少,只是相对影响较小而已。不比以前文化生活单调,那位左迁江州的白司马仅听了一席琵琶就增出许多感慨,泪湿青衫。我认为诗歌能流行人群、引人共鸣、催人奋进、“动人心目”者即是佳作,形式则为次也。
好的东西,为群众所喜爱的东西,必定流行。唐、宋诗词其所以发展“创新”快就在其当代即流行广泛。成书于唐时的《集异记》即载有王昌龄、高适、王之涣在旗亭饮酒,以伶人所唱各自诗作多少来赌输赢的故事,可见当时唐诗是很流行的,很大众化的。宋时也有“凡有井水处,即能歌柳词”之说,可见宋词在市井更是流行,一如现在通俗歌曲。元曲就更不用说了。作为古代流行的一种文艺方式,要他今天还能一如既往继续流行当然不可能,但古典诗词作为曾经的一种独特文学方式,其艺术生命力是永恒的。作为有识之士的“黄鹤楼诗词大赛”举办者为宏扬传统文化可以说是大手笔,此前华科大的杨叔子院士也有过“让诗词走进校园”的呼吁。笔者在向宏扬传统诗词文化作出不懈努力的有识之士表示由衷钦佩和赞赏的同时,也希望黄鹤楼诗词大赛能连年举行,但建议在举办形式上略作调整:即有关各方继续合作,使每期《江花》都能不吝方寸之地,长年选登供评选的诗词若干首,评选方式除了专家评选外,还可让读者参与投票,并占一定评选比重。这在全国必定很有影响,此举也必将为武汉文化名城增添一道新的亮点,将是一件宏扬传统文化功德无量的大好事。 (作者单位:新洲区政协 联系电话:13886139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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