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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洲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关于印发《新洲区2006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意见》的 通 知
为了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精神,加强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现将《新洲区2006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希望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完成好本部门本单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我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使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武汉市新洲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06年4月22日
新洲区2006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意见 为做好全区2006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际,现提出我区2006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06年,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围绕几项重点教育主题,切实开展各项活动,不断开创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内容、安排及职责 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有效运行机制和工作体系,切实优化、净化我区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着力提高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不断造就新世纪德才兼备的合格人才。为了突出主题,增强活力,掀起高潮,切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并明确职责分工如下: 1、认真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把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纳入今年学校德育教育课程。要充分利用节日、纪念日等时机,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义务劳动、扶贫济困、爱党爱国爱家、爱护环境及自立、自强等思想道德实践教育活动,要加强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宣传,全面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此项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区文明办、团区委、区妇联、等相关单位配合。 2、继续组织实施《武汉市教育战线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作用,探索科学、合理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评价指标、内容、标准及方法,建立健全符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要求的新的考核评价体系,努力构建学校教育、社区教育、家庭教育“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格局,认真组织开展中小学班主任专业化培训工作。此项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区文明办、民政局、文体局、团区委、区妇联、科技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2、组织开展“讲社会公德,做文明少年”系列教育活动。各学校要认真贯彻《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对学生进行基本道德观念、道德知识教育,组织开展礼仪、礼貌、礼节实践活动;组织广泛开展“不乱丢、不乱吐、不讲脏话”的专题讨论和实践活动。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明伴我行”、评选“礼貌之星”等活动。此项工作由区教育局牵头,区文明办、团区委、区广电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3、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单位为未成年人服务活动。全区文明单位都要根据本单位的资源和职能特点,大力开展为未成年人服务活动,尤其是在暑假期间,各单位都要按照区文明办[2005] 1号《关于在全区开展文明单位为未成年人服务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开放一定的活动场所,让本单位和社区内的未成年人参加活动。区文明办将把此项工作作为考核、推荐省、市级文明单位和考核命名2005—2006年度区级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之一。此项工作由区文明办牵头,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关工委、团区委、区妇联等相关单位配合。 4、深入组织开展“暑期集中行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省市总体部署和我区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前两年“暑期集中行动”的经验,切实组织开展好今年的“暑期集中行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文明的暑期生活环境。要把减轻中小学生暑期课业负担和对经营性网吧进行专项整治、积极开展文明网吧创建活动作为今年“暑期集中行动的” 重点。此项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减轻中小学生暑期课业负担的专项整治;由区文体局牵头对经营性网吧进行专项整治和“扫黄”“打非”行动,区委宣传部、政法委、区工商局、公安局、电信局、教育局、广电局、政府法制办、团区委等相关单位配合;由团区委牵头创建文明网吧活动,区文体局、关工委、教育局、妇联、工商局、电信局、公安局等单位配合;由区委宣传部牵头未成年人道德实践活动,区文明办、团区委、区妇联、区文体局、教育局、广电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5、组织开展纪念建党8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及辛亥革命95周年主题教育活动。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及辛亥革命95周年纪念年,全国上下将举办大规模的纪念活动,各地、各部门要抓住这一契机,通过举办读书会、故事会、现场报告会、宣传栏和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等对中小学生进行生动的革命传统教育和形势教育。在此基础上,积极组织和开展知识竞赛、征文、演讲比赛,让广大未成年人更多地了解革命历史知识,增强爱国情感。结合纪念活动,因地制宜地组织学生到我区涨渡湖新四军革命基地、双柳魏文伯陵、仓埠林家大湾、李集烈士陵园、徐古将军山等区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红色新洲感知行”活动,启发学生“知历史,学英烈,爱新洲”。此项工作由区教育局牵头,区文明办、团区委、区关工委、区广电局、区文体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6、继续办好农村外出务工农民“留守子女学校”和“社区青少年学校”。农村外出务工农民“留守子女学校”是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的一个品牌工程,团区委和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扩大和深化农村外出务工农民“留守子女学校”,使其真正成为我区农村未成年人教育活动的一个重要的有效的途径。此项工作由团区委牵头,区文明办、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7、继续办好家长学校。以单位和社区为主体,组织举办好“家长学校”,并以此为阵地,围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对家长进行相关内容的培训。真正建立起未成年人“第一课堂”的良好环境。此项工作由区妇联牵头,区民政局、区教育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三、工作要求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工作,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和各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情况通过各种媒体和途径向全社会进行大力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未成年人工作氛围,并及时将活动结果报区文明办。 3、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各单位要充分履行职责,切实为未成年人服务。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工作,以形成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良好格局。 4、加强指导,督导检查。相关领导和责任单位要经常深入到各单位、各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区委督查室、区政府办督查室要加强督导检查,对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认识不高,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效果不大的单位要进行通报。 5、加大投入,提供保障。要给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必要的财力支持,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费纳入各部门全年工作经费预算,为向中小学生免费参观的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校外未成年人活动场地提供建设和运行经费,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民营资本兴办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武汉市新洲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二00六年四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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