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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维权意识  落实维权措施

——区检察院开通“青少年维权热线”

2005年7月1日,号码为9360155的新洲区青少年维权热线在新洲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开通。这是新洲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开展各项为未成年人服务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项目,它标志着该院青少年维权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青少年维权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的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既要以极大的热情常抓不懈,更要不断创新思路抓出成效,积极创新新形势下的方法和思路,努力使维权工作充分体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早在三年前,检察院就成立了“青少年维权岗”。三年来,他们本着诚心、耐心、虚心的工作态度,不断创新维权意识、拓展维权领域、革新维权方法、落实维权措施,不断增强维权工作的责任感,使维权工作进社区、进校园、进千家万户,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维权成绩:

三年来,根据院党组的统一布置,“青少年维权岗”每年四月、十月各组织一次为期一周的宣传活动,专项宣传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共向社会印发维权宣传品一万多份,在全区各街道、乡镇张贴维权标语二百多幅,同时还利用区广播电台、电视台宣传维权法规,使对青少年权益的保护深入人心。在“送法下学校”活动中,先后组织干警在全区三十多所中、小学进行法制宣传工作,共上普法课100余场,听课中、小学生二万余人。 与此同时,还通过举办法制培训班、开办“暑假学校”,培训“法制宣传员”和普法骨干100余人,得到了学生家长及学校、社区的良好反响。今年四月,青少年维权热线在试开通期间接到旧街某中学学生王某的电话,反映其继父因家庭经济困难,强迫其掇学打工。“青少年维权岗”立即派专人到街道和学校了解情况,并与其家长取得联系,教育家长应遵守《义务教育法》,同时通过与相关部门和学校协商,针对该生家庭的实际情况,减免其部分学杂费,将其纳入团区委“结对助学”计划。五月,已返回校园的王某打来电话,对检察院的帮助表示由衷感谢。

紧密结合检察职能,创新社区青少年维权工作。针对青少年身心发育不全面,易受社会上不良习气的引诱,在其刚走上犯罪道路时,主观恶意不深,拉一把就是有为青年,推一把就沦为犯罪分子,成为社会的对立面的特点,检察院立足于“拉”,着眼于“帮”,侧重于“教”。首先是与公安机关配合,通过立案监督形式,对教唆、胁迫青少年犯罪的行为进行立案侦查,铲除靠教唆、指使青少年犯罪谋取财物的犯罪团伙,维护学校周边的社会秩序;其次与学校和学生家长,学生所在社区联系,组成相对紧密的帮教班子,对失足的学生进行感化挽救,帮助其去除心理阴影,尽快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回归课堂;第三,“青少年维权岗”还依据法律规定,大胆实现对青少年犯罪的缓诉工作,在落实帮教工作的基础上,及时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对未成年人退回报捕,并定期回访,从司法实践领域探索出一条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道路。“青少年维权岗”还非常重视对社区青少年维权的协助工作,积极协助社区做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工作,帮助社区创办青少年活动阵地,积极开展 “反对家庭暴力,构建和谐社会”、缀学青少年“回归课堂”等活动。如去年帮助建立了邾城街黄茂小区“青少年活动室”,动员全院干警捐款购买了近千册图书和一些文化娱乐设施。

为了不断深化“青少年维权岗”的工作,在院检察长张振国同志的关心支持下,在有关职能部门的直接指导下,新洲区青少年维权热线正式开通。成立了以副检察长余汉泉同志为组长,以侦查监督科的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维权热线工作专班。制定了青少年维权热线接听制度,维权服务热线工作职责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并在区电视台、区广播电台进行了相应的宣传。维权服务热线以切实为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为青少年成长和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和其他切实帮助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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