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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以新洲为荣,为新洲争光”主题教育和竞赛活动的 通 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整体提高我区公民道德素质,优化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最大限度地激发我区广大干部群众热爱新洲,建设新洲的积极性,根据新办发[2006]16号文件和新文明[2006]1号文件要求,拟在全区开展“以新洲为荣,为新洲争光”主题教育和竞赛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活动 以“以新洲为荣,为新洲争光”为主题,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基本内容,结合今年全市和我区文明创建要求,重点组织开展好以下二项教育活动: (一)以《华夏文化与文明礼仪》为教材,以“文明市民,礼仪武汉”为主题的文明礼仪教育活动。 (二)以《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教材,以“学条例,守规范”为主题的市容环境意识教育活动。 二、竞赛活动 (一)竞赛内容 1、演讲比赛: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基本内容,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文明礼仪在身边”、“市容环境卫生与我的生活”为重点,各单位组织演讲比赛,以系统和街镇为单位向区活动领导小组推荐选手参加复赛。 2、征文活动: ⑴ 公民道德教育征文。征文包括:根据我区地方特点,创作可供广大群众口头传诵的具有较强的思想性、针对性、艺术性、趣味性的公民道德建设歌谣、格言、警句、警言、谚语、对联、诗歌、韵文、诗词、歌曲、漫画等。 ⑵ 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文明礼仪在身边”、“市容环境卫生与我的生活”为内容,题目自拟。征文一般不超过3000字,体裁不限。 (二)方式方法 1、演讲比赛:在各单位自行组织演讲活动的基础上,选送代表参加由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的复赛,复赛决出10名选手参加电视决赛。决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组织奖若干名。决赛结束当场颁奖。 2、征文活动:由单位组织和个人自行创作、投稿相结合。稿件由各单位集中征集后送区文明办,个人也可自行向区文明办投稿。区文明办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来稿进行评审,征文分三个主题,每个主题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三)时间安排 1、演讲比赛的初赛于9月30日前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组织进行,10月10日前将参加复赛的选手名单报区文明办。区文明办将在适当的时候组织复赛和电视决赛。 2、征文从现在开始征集,截稿时间为9月30日。 三、基本要求 1、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以及征文活动作为公民道德教育的有效载体,根据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切实加强对各项活动的领导,使广大干部群众的道德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2、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专班,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并从物质上提供必要的支持。使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3、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组织开展活动的过程中,要及时向区文明办反馈信息,为推动全区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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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洲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EMAIL:xzwmblzp@yahoo.com.cn |